跳到主要內容區

環安中心

單位簡介

總務處環安中心單位職掌介紹

單位業務內容

單位概況:設主任1人、技佐1人、職護1人、雇員1人。

業務項目:

  • 擬訂、規劃、督導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,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。
  • 綜理校區各項職業安全衛生相關事項。
  • 勞動部與教育部安全衛生計畫之申請、執行及追蹤考核。
  • 辦理校園防災等安全衛生教育訓練。
  • 校園建築物安全及消防安全申報與管理。
  • 校園監視器、緊急求救系統維護與管理。
  • 辦理校園公共意外保險及建築物火災保險。
  • AED及哺集乳室維護及管理。
  • 各項環保量化統計、申報、改善業務之稽查與統計(包含資源回收、再處理利用、垃圾清運及紀錄等)

辦公室位置

四合院 B217-2

 

進階搜尋